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孝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孝南办发〔2013〕18号)等规定,结合《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考核聘用。
一、考核聘用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2023年孝南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考核聘用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对象:2021年经湖北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选派到孝南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孝南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
5.资格审查:由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以民主测评、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应聘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集体面谈等方式量化计分,满分100分,考察组提前一天发布考察预告,通知被考察对象准备个人总结,并提供相关政审资料。对群众基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核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前9名且总成绩为90分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原基层服务单位,原基层服务单位无空缺编制的,按照本次考核组具体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配到附件1中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2.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12-2836652
监督电话:0712-2859151
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